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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鼎铭“出庭大律师课堂”漫谈执业三十年

7月3日下午两点,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的“出庭大律师课堂”准时开讲。本次的讲师是有着八年法官经历、执业三十年的资深法律人——田力律师。田力律师通过分享法官到律师的角色转换、律师的社会认知、人格定位等内容,为我们讲述了一位优秀资深律师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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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律师1981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到法院工作以后从书记员起步,在近八年时间内一步一步地“成长”为审判员,“刑、民、经、调研”各类审判业务均有熏染、但并没有机会和时间进行系统学习,只是在中国政法大学一边办案、一边学习地半工半读了三年。也正是这样的客观环境,使得这一代法官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在不得不干、不得不学的同时,培养了自我学习、肯于钻研的品行。在民诉法(试行)版还没有颁布之前,田律师就跟与他同龄的“师傅”一起研究苏俄民法体系中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和概念,撰写过有关于除原、被告以外的诉讼当事人的“主参加人”和“补充参加人”(即现行民诉法中的有权第三人和无权第三人)的权利义务的论述文章;在我们国家还没有颁布继承法的情况下,结合审理的案件撰写有“二次继承”和“转继承”(即现行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问题的论述文章。

1988年秋,田律师通过了当年的律考,手持律考合格证书,在1988年12月间以调干的形式转入了律师之门,从此走下了法官的神坛。

 律师确实是一种社会性服务工作,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时间成本,包括体力和精力,在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一种涉及法律问题的服务。律师工作的基本宗旨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田律师提到早年间刚做律师的时候在北展剧场听江平校长作过一次报告,他就讲到了律师的人格的双重性,其中就谈到“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如果一个人蒙受了不白之冤,你能够替他昭雪,你是一个好律师;但是如果你能够帮助一个罪犯开脱罪行,让他免受牢狱之灾,你也是好律师。如此来说,好律师和好人之间在人格定位上就是有区别的。对此,田律师向年轻律师提出了一个职业建议:现在的社会很浮躁,人们都追求高品质的生活,甚至有些人不择手段地去淘金掘银,我非常理解社会环境对人的现实影响,但那不应该是律师所要追求的修为,因为律师首先是法律人,应该有严于律己的基本情操。

田律师认为做一名合格的律师,应该具有、或者应该不断地锻炼和提高自己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第一,要善于听;第二,要善于想;第三,要善于说;第四,要善于写。同时,作为一名律师还应当“学而时习之”,保持不间断地学习,不仅仅是学习法律法规,还在于积极地参加司法实践、包括出庭参加案件的审判活动。

通过田律师一下午的讲授与分享,我们不但了解了田律师几十年来从事法律行业的精彩历程,还从田律师三十年的执业生涯里吸取了许多经验。相信经过此次“出庭大律师课堂”,年轻律师们都对律师的价值取向、人格定位有了新的认识,也将牢记田律师的教导,不断学习、磨练自我,在执业之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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