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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对律师工作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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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对律师工作的挑战与机遇

近日,全面推行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以下称要素式示范文本)的消息在法律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早在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就联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并发布试行通知,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布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要素式示范文本。

根据202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我们可以看到,完善数字法院建设体系和加强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是该纲要中的重点内容和亮点之一。纲要提出“深化应用司法大数据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司法管理”,“完善数据采集、存储、流转、适用和安全管理规则”,“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集约事务、防控风险、方便诉讼等作用”,“以数字化、智能化驱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和司法模式变革”。从这些内容摘要中可以明显看出,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的工作展现了极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换言之,这一举措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实务中的重要应用,同时也将法律职业共同体置于人工智能技术改革的前沿。那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律师群体应如何应对此次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的挑战呢?

要素式示范文本给出了常见多发的11类民事案件起诉状和答辩状的示范文本和实例,每一类案件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都有三到四页,均为表格式,内容分为选择式和填空式,如果另有重要内容可另附页。以下我们将以最为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简要探讨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对律师工作的挑战与机遇。

一、要素式示范文本要求充分理解法律术语
法律术语是摆在非法律工作者面前的第一道门槛。虽然现在法治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但是对于非法律工作者去理解法律术语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案由、管辖、诉讼保全或者最高额抵押。诚然,非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借助AI工具来理解法律术语的基本概念和含义,但许多术语的理解并不仅限于字面意义,它们往往需要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来进行准确判断。这就要求律师必须对诉讼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了如指掌,从而对律师的基本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当事人可能会根据示范文本的表格逐一向律师咨询,律师需要全面而细致地进行解释,否则很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鉴于此,许多当事人可能难以准确理解复杂的法律术语,或者没有时间自行利用AI进行深入研究,因此他们会寻求律师的专业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在应用要素式示范文本时,需要向当事人详细阐释每个法律术语的具体含义及其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这实际上是在进行普法教育。通过这样的工作,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重要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发挥。

二、要素式示范文本要求全面分析案件情况
全面分析案件情况是律师代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而言,要素式示范文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使他们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律师的思考过程。然而,如果没有深厚的实务经验,他们很难将实际情况准确地与表格中的要求相匹配。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通常涉及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在许多情况下,当事人并未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有时甚至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更不用说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了。那么在填写要素式示范文本中的“合同签订情况”部分时应如何操作呢?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那么,对于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借贷合同,我们应如何在要素式示范文本中准确反映呢?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此外,这还涉及到如何在遵循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拟定有效的诉讼方案。

对于律师而言,虽然对法律术语应了如指掌,但如何精准地处理生活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将其准确地体现在要素式示范文本中,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这一挑战更为显著。当他们无法准确分析案情、作出专业判断,或者无法将事实情况恰当地填入相关表格时,大多数人仍然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协助。

三、要素式示范文本要求准确适用法律法规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法的核心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在案件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也是基于请求权的审判实践的基本要求。在要素式示范文本中,“请求依据”一栏要求当事人明确指出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即诉讼权利的来源。那么,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如何准确填写“请求依据”呢?实际上,不仅普通公众难以理解法律依据,就连许多法律专业人士也常常感到困惑。法律适用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依据哪一条法律规定提出诉讼请求。然而,找到恰当、精准、有利的适用法条绝非易事。因为法律体系是非常庞大复杂的,而且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何况法律规定本身还会存在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不同位阶的法律、新法与旧法、特别法与一般法、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如果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如何正确选择适用法条,不仅是一个考验法学理论功底是否深厚的问题,还是一个检验诉讼经验是否丰富的问题。在错综复杂的法律体系和适用规则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来说也是一大挑战,更不用说那些没有接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普通人了。要素式示范文本要求当事人在提交民事起诉状时明确“请求依据”,这不仅对办案律师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要求他们明确请求权基础,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虽然可以借助AI数据库来辅助这一过程,但法律适用还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道德伦理、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这对律师来说,既是一个小挑战,也是一个好机遇。

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是当前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它不仅为律师行业带来了挑战和机遇,也体现了人工智能技术对我们生活的深远影响。面对这一变革,律师行业应如何应对呢?首先,律师们需要调整心态,摒弃焦虑,积极拥抱新技术,勇敢迎接变革的到来。其次,要夯实专业基础,确保对法律知识不仅有表面的理解,更要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原理,加强实务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最后,在不断深化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要保持开放的学习态度,继承律师行业“终身学习”的优良传统,积极学习和掌握AI技术,推动律师行业生产力的创新和发展。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采用智能法庭和AI法官助理,预示着未来将会有更先进的AI律师助理出现。这些AI律师助理将承担起简单重复的文案工作和法律检索任务,从而使得律师的专业化和创新能力变得更加重要。要素式示范文本的全面推行是推动数字法院和智慧法庭建设的关键一步,任务重大,责任艰巨。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要素式示范文本等新质生产力的引入,律师应勇于面对挑战,积极把握机遇,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下,我们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谨向王式宽律师和杜宇超律师致以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对本文的悉心指导与无私帮助!同时AI助手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简介
冯志刚律师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主办百余起金融领域借款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等案件,对诉讼和执行程序有着丰富经验;同时还为多家企业集团和街道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合同起草及审查、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预警及防控等。曾参与编写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法律基础教程》和《律师与公证(第2版)》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仲裁、执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