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中共党员,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党支部宣传委员、管委会委员。甘肃政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本科毕业,于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2015年11月至2020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公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2020年9月入职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执业至今。先后担任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城关区自然资源局、达孜区自然资源局等多家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自然资源领域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处理政府单位日常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