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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鼎铭律师业务培训活动:IPO新政下的新三板和我们的工作重点

        2018年4月13日下午在我所大会议室进行了北斗鼎铭律师业务培训活动,本次培训的主题是《IPO新政下的新三板和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讲人是本所出资合伙人、非诉团队祝伟律师。

本次培训主题分为五个部分:

一、IPO新政解读

二、新三板转IPO企业现状堪忧

三、新三板的二次创业

四、选择留在新三板

五、新三板的并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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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借鉴国际经验,服务国家战略,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市场最为关注的创新企业盈利指标问题首次得到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具体来看,《若干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

二是推出存托凭证这一新的证券品种,并对发行存托凭证的基础制度作出安排;

三是进一步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解决部分创新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但可能存在尚未盈利或者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四是充分考虑部分创新企业存在的VIE架构、投票权差异等特殊的公司治理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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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IPO企业现状堪忧,新三板目前处于IPO排队和辅导阶段的企业分别有107家和436家。其中,有不少企业近三年的净利润合计都不足1个亿,由于目前2017年年报尚未完全披露,只能看到个别企业情况。

新三板这两年发展不达预期的原因众多,去年IPO财务门槛大幅降低,许多2000多万净利润的企业转战IPO,导致大量企业流失是很重要的因素。

现在,IPO财务门槛重新提高,对于新三板是一个很好的刮骨疗伤、“二次创业”的机会,而要重拾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也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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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公开市场,新三板为投资者和企业之间搭建了一座信息的“桥梁”,有效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搜寻成本。企业利用新三板的平台实现融资、发展状大,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少一些牢骚,多一些努力,踏踏实实利用新三板市场融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分红免税、银行贷款等便利优势,做大做强自己,争取尽早达到IPO条件或等待更好的新三板制度出台和落地。

新三板是上市公司并购重要“标的池”。随着新三板企业数量进入“万家时代”,并购成为存量市场优化资源配置重要手段。同时,不少新三板企业自身有并购需求,通过同业收购或产业上下游整合,做大做强。

展望2018年,由于IPO新增趋严,撤回IPO申请企业越来越多,新三板并购“大年”将至,上市公司对新三板公司并购与整合将成为重点。新三板企业之间跨层并购有望成为新趋势。并购有望成为新三板业务增长的爆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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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业务培训让更多的律师关于IPO新政有了更深层次的解读,对新三板业务现状也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同时也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有了更清晰的目标。

本次培训不仅让非诉律师对自身业务有了提高,也让诉讼律师对IPO和新三板业务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学习,提高的大家学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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