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律师
执业证号: 11101199311660583
教育背景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投资金融学研修专业研修结业,
接受WTO争端解决机制高级研修培训和证券班培训。
工作经历
1987年4月开始从事律师执业;
1994年创办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律师;
1995年加入北京市陆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1997年创办北京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律师;
2004年创办北京市富华邦律师事务 合伙人、律师,并曾担任所主任;
2009年加入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0年加入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2年5月加入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科研成果
先后在《公司法律师业务理论与事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问题研究》发表过多篇论文还在多家报刊上发表文章。中国证据示范法典课题组成员
专业领域
并购重组、股权争议
荣誉及特长
曾被选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证据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自2007年7月1日起刘艳敏律师被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经贸法律咨询顾问、自2003年10月10日起刘艳敏律师被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聘为《中国证据示范法典》课题研究组成员、2016年成为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擅长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经济、股权交易、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包括诉讼案件与仲裁案件)。
国际投资领域,包括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立项报批登记、股份公司的改制、并购重组融资、境内外上市及股权分置;信用证、票据;国际投资及创业投资;
房地产;知识产权等。
证券公司合作办理证券、金融、企业改制上市以及并购重组等综合类案件及项目。
个人特色及核心竞争力
上市以及并购重组, 信用证、票据, 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经济、股权交易、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 国际投资及创业投资, 国际投资领域, 房地产、矿业股权交易,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融资和资产证券化 。
- 常年法律顾问:
- 北京东方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安捷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新兴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刑事诉讼典型案例
在无锡中院办理全国第一例非法集资案件,为第二被告韩某某辩护,以职务行为为辩护观点,最终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第一被告邓某被判处死刑。
在常州市中级法院为故意杀人犯罪被告人付某某辩护,以正当防卫为辩护观点,最终被告人付某某免除刑罚。
在无锡中级法院为闫某某信用证诈骗罪辩护,以未实施过诈骗行为,后非法经营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民事典型案例
代理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治国昌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金玉第三人撤销之诉
代理北京安捷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廊坊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焕香与孙宝荣增资纠纷案件
外商投资、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代理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与海南凯丽股份制咨询公司在纳斯达克并购争议纠纷诉讼 ;
为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在上海申瑞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股票发行与上市主承销商(保荐人)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商咨(天津)投资顾问公司在中储集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财务顾问项目中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为企业家集团办理并购重组项目
为中国新兴交通物流办理并购重组项目
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
为美国SFP财务投资顾问公司在中健易康海外融资上市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为Global Strategy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在中国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担任法律顾问
刘艳敏律师三十余年律师生涯,一直活跃于国际投资领域,包括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立项报批登记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成功地为中外合资企业的立项报批登记提供法律帮助,并办理了多起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经济、股权交易、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包括诉讼案件与仲裁案件),涉及股份公司的改制、并购重组融资、境内外上市及股权分置;信用证、票据;国际投资及创业投资;房地产;知识产权、矿业股权交易等等。并承办了大量的非诉项目,尤其擅长与证券公司合作办理证券、金融、企业改制上市以及并购重组等综合类案件及项目,受到了客户们广泛好评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